问题 | 破产无力偿还怎么办理执行程序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一公司因财务状况濒临崩溃而无法承担其所负有的债务负担之时,执行程序往往会变得非常繁冗而错综复杂。
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将被强制要求,必须向具有相关管辖权限的地方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请求。 一旦法院批准并正式接受了这一申请,他们将会指派一位专业的管理人来全面接手管理该公司的各项事务。 在整个破产程序过程中,这位管理人将负责对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清点、评估以及处理,以确保这些资产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对于那些与该公司存在债权关系的债权人而言,他们也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向法院申报自己的债权,以便在破产程序结束之后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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