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破产重组职工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国有企业面临破产重组的严峻局势下,广大职工在处理相关事宜时需特别留意以下几点关键信息:首要之事便是密切关注所在企业的破产重组规划与具体实施方案,以便充分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可能得到的妥善安排。
通常情况之下,身为员工应该予以企业必要的协助,共同完成资产清理以及人员结构的细致梳理工作。 其次,在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务必确保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以及经济补偿等应属个人的权益款项。 若遇到社保关系、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项的转移或者封存问题,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加以处置。 最后,针对未来可能获得的再就业安置机会,各位员工应当主动参与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推荐计划,为实现职业发展争取更多机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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