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钱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宣布破产后,能否追索回资金偿还给债权人,这一问题主要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首要步骤需要明确的就是您在该企业中持有的债权性质及其对应的优先级。 若您仅为普通债权人身份,那么当企业在申请并通过破产清算后,便会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严格流程依次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清偿,且清偿比例也将遵循相应的规则与标准。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普通债权人往往难以获得全额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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