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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注销后债务向谁追讨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公司宣告解散之际,其应负担之债项需在清算程序之中予以妥善处理。
在清算团队对公司财物进行详尽盘点、绘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之后,他们需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清算计划;
该计划必须奏明董事会、股东大会,甚至是人民法院,以获得确认。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财产将优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赔偿金,同时还需缴纳所有拖欠的税款。
在完成上述支付义务之后,剩余的财产才会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若公司财产在清偿上述各项费用和债务之后尚有余力,则剩余财产将会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各股东。
在此期间,尽管公司名义上依然存在,但其不得从事任何与清算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
在公司财产尚未依照上述规定完全清偿债务之前,其不得分配给股东。
因此,若公司在解散之后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应在清算过程中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由清算小组根据清算计划进行清偿。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清偿。
若公司财产在清偿债务后尚有剩余,债权人可能有权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若公司财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未用于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能有权请求撤销分配给股东的决议,并要求股东归还相应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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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0: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