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的公司债务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面临破产,这乃是一种法律制度,本意在于危机来临之际,既能针对特定情况设置解决方案,又能确保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权益得以平衡。
在企业申请破产之初,其首要任务便是优先偿还破产责任人拖欠职工的薪水及医疗报销款项,残疾赔偿费用,抚恤补贴等相关款项。 此外,还需支付那些应划归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遵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结算给职工的补偿金额。 后续则须偿还破产人所欠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纳税金额。 在以上所有借贷支出均已偿清后,仅剩的资源方可用于支付其他标准的破产债权。 若不幸破产财产仍无法满足各清偿要求,则须按比例进行分配,以维护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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