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吊销但未注销后签署的协议还有效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当公司的营利执照遭受吊销之后,在其进行清算处理的这段时间内,任何与精算业务没有关联性的经营都是不被允许的。
同时,假如公司在此期间签订了任何并非与清算相关的协议,这也将通常被判定为无效。 在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财物进行登记清理,以及制作出准确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富清单之后,他们将有义务拟定详尽的清算计划,并且必须向全体股东、股委会或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汇报以取得正式认可。 公司的所有物在按照法律规定依次偿还完清算手续费、员工薪资、社保福利以及法定赔偿款,缴纳税款并偿还清所有公司债务后,剩下的财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将依据股东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是约定俗成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清算期间,虽然公司仍然保持存在,但是所有涉及清算之外的商业活动都必须暂停进行。 如前所述,在公司的财物尚未按照上述条款履行完毕之前,其分配给股东的权利也需要暂时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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