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重整,员工有补偿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重整时,员工的权益亦得以保障。
在法律规定下,公司宣告破产便需全力对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项经济补偿之计算方式主要基于员工在本公司所处的工龄,以一年为时间单位,每满一周岁则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其资产将首先用于清偿破产管理费及公共债务,此后将用于补偿职工的应得收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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