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破产债权,它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债权系指于破产宣告前业已形成的、针对破产者一方所产生的、遵照法令规定需进行申告确认且得以从破产财产中得到公正偿还之财产权益要求权。
这其中涵盖了诸如破产宣告前即已确立的无法物抵担保的债权,又如设有财产担保却又自愿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乃至存在财产担保,然而担保物价值低于债权数额、因而未能足额受偿的债权等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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