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国有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部门担任职务的从业人员,若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并且涉及到以下所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当予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先,该行为必须已经给国家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且数额达到或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该行为还可能导致相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长达一年以上,甚至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等严重后果; 最后,如果该行为还引发了其他类型的重大损失,也同样需要进行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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