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的必备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企业法人已经依法宣告解散,然而其清算机构尚未完成全面的清算工作或者尚未将企业资产完全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下,若企业所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负担的债务,则可考虑实施破产清算程序; 其次,倘若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当前债务,而且根据分析发现其现有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全部债务,甚至是存在着明显的偿债能力匮乏现象,亦可通过破产清算方式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出现任何其他符合破产清算规定的情况,也应当立即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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