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无力还债会坐牢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当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后,若仍有未清偿之债务,则被视为无法清偿之债务,亦即无须履行的义务,其最终将转化为无效债务。 所谓破产,乃是指债务人在无法按期偿还债务或资产负债表无法覆盖现有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通过启动破产程序来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的法律框架与机制。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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