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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公司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受到法院释明破产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将破产财产以特定的先后次序偿还各项债务,具体如下:
首先,支付员工的工资、赔偿金等;
其次,处理社保费用与拖欠税务款项;
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合理要求。
在完成上述清理程序之后,公司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注销,自此以后,该公司将无需承担任何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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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7: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