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无款偿还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相关规定,清算组织负责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详尽整理,编纂清晰明了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之后,如发现公司剩余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对此种情况依法提请至颁布法律权责的人民法院。而当经过人民法院公正决议确认为公司已实际破产之际,清算组织应将全部清算事务移交给维护社会秩序与公正正义的人民法院处理。待公司清算工作全面完成,清算组织需编写出详实完备的清算报告,上报给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代表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同时报送至拥有登记事项管理权力的公司登记机关,并请求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事宜。至此,公司终止运营的公告将正式发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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