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有独立的公章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印章授权,原因在于其不享有法人资格,无法单独承受和履行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缺乏法定代表人和决策机构。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下属分支机构无权进行破产申请或者行使债权申报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