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申请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遭遇财务困境时,申请破产程序以期获得重生具有其重要性。
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随之而来的是法院对于相关资料的审查,根据法律法规来确定是否予以接受该破产申请;在收到司法裁决后,法院会依法视情形将破产事件通知到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债权人;接着便是关于债权申报登记等各项事宜的处理阶段;此时,为了达成更好的债务重组和解决方案,债权人会议将被推上议事日程并进行重大决策的探讨; 倘若最终能够达成共识,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破产程序即刻暂停,公司得以继续正常运营;若破产后不能达成一致,破产宣告将正式启动;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之后,破产财产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最后,清算工作完成后,意味着相关公司的注册法人资格也将被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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