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被确认为零后如何起诉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债权被确认这零后,债权人对债权登记不服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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