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参加债权申报?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