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在破产受理后有哪些工作?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在十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1)将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企业破产受理公告。 (2)在债务人企业发布公告,要求保护好企业财产,不得擅自处理企业的账册、文书、资料、印章,不得隐匿、私分、转让、出售企业财产; (3)通知债务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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