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的保护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如下:
首先,新破产法赋予了债权人以重整申请权。 其次,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其三,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执行的一定程度的监督权。 但总体说来,由于立法及相关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设计还显粗糙,还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完善: 其一,应进一步限定重整程序的适用范围。 其二、改变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边缘化地位。 其三,明细限定法院实施强制批准的法定条件和审批规程。 其四,应给于弱势债权和危急债权以特别救济手段。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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