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资不抵债能否清算注销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依法申请破产,进行清算,破产程序结束的依法注销。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资不抵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