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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减资后多出的出资如何处理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企业进行减资决策之后,股东不得擅自撤回已经支付的投资款。若有任何股东未经合法程序私下采取行动回收其最初投入的资金,这种行为将会被判定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法律法规,面临刑事处罚风险。如需降低注册资本数额,企业须严谨细致地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且应在获悉消息的十个自然日内向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从接到通知的日起算,债权方最长可在三十天内提出索赔申请;如未能收到书面通知,自登报公告之次日起的四十五天之内也有权利针对该等出资申请清偿债务或提出适当的担保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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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4: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