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可以办2个人名字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想在此明确指出,公司营业执照无法同时列明两位责任人的姓名。
若该公司属于合伙性质,则可选择仅任命一位法人作为营业执照的责任人,而其余股东亦可多人为之。 在这方面,企业可以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咨询,获取关于人员配置、业务领域覆盖范围、注册主管机关等方面的基础性建议。 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需递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出具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全体股东共同签字确认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如股东首期出资非现金形式,务必提供已完成财产权移交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关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以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8.详细具体的住所使用情况证明(自有的房产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事先获得批准的,务必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11.如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食品生产项目,请提交由市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登记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至位于所在地的工商所领取用于登记的表格,并对核名事项进行初次审查; 2.其次,向分局登记大厅提交已经通过初审的核名结果,以便进一步审核; 3.再次,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前置审批事项; 4.最后,携带着所有相关文件、证明以及证件原件,前往位于所在地的工商所进行最终的注册登记工作。 总而言之,营业执照并不允许两位负责人的姓名同时出现,但是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可选择由单一法人担任营业执照的责任人。 在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依次前往所在地的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对核名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结果提交给分局登记大厅进行审核、依照规定办理前置审批事宜以及最后在所在地工商所进行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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