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的支公司用的总公司的章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可以。
分公司必须遵循总部机构所订立的章程原则,然而在遵守此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畴以及特定的运转环境来制定出关于日常营运和管理方面更具体且详尽的操作规定和细则。 章程,被视为一份经过特定程序编制出来的关于组织秩序及行为准则的规范化文件,它作为组织或协会基本性的法规和制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换句话说,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犹如宪法之于法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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