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设子公司是否属于公司分立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不能设立字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他也就不能够以分公司的名义在设立其他公司。
分公司再往下设分支机构,一般叫做支公司。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出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分公司不具备对外投资主体资格,不能设立子公司。 分公司成立流程: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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