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东出资不足(虚假出资)的,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资,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否认),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主要是指股东出资不实,如注册资本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被撤销,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