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公司办理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的预核表,检索没有重名之后,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
到银行开立公司的验资户由银行出具验资报告; 到工商局领取与公司注册相关的各种表格,填写完毕把上述材料交给办事窗口。 接下来就是公章,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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