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