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可以直接自诉侵占罪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之下,股东并无法独自向司法机关提起侵占罪诉讼。
此种类型的犯罪通常属于需经告知后方可进行处理的范畴之内,然而当其对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时例外。 若涉及到公司资产遭受侵占,通常应由公司作为受害方,首先通过适宜的法律途径寻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并非由股东直接启动自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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