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伙经营违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分公司无法与其他主体共同进行企业营运活动。
这主要是由于合伙企业并未设定为分公司这样的组织形态。 实际上,分公司可能是独立的全资子公司,也有可能是母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在后一种情形中,无需向该机构投入额外资本,所有投资均被列入母公司名下,因而并不具备财务方面的自主决策权和独立运作能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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