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进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准备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同事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税务变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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