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之一,通常无法单独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往往会被上属公司——也就是总公司所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若分公司得到了总公司的明确授权,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各项经营活动,那么在其授权范围之内,它或许可以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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