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休假规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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