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股东出资额的规定如何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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