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具有何种职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八项职权外,经理还有一项特殊的权力,就是作为董事会会议的法定列席人员,可以直接了解董事会的决策情况,与董事会成员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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