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票人丧失追索权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持票人丧失追索权:
(1)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后,已经取得票据上记载的金额,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已经实现。 因此,持票人的追索权也因付款权的实现而消失。 (2)持票人由于疏忽而未能取得追索权所必需的文件,并在票据法规定的追索权行使的时效内未行使追索权的,因此而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追索权的时效是自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票人个行使追索权,该追索权即行消灭。 即使持票人在六个月后取得了有关证明,也无权要求其前手承担票据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条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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