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保险业务律师费谁承担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北京保险业务纠纷中所涉及的律师费由哪方承担
关于律师服务的委托费用支付问题,通常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然而,在特定的法律案件中,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担保权等案件,也存在律师费由对方当事人承担的可能性。具体而言,以下所列举的八种情况便属于此范畴: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当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时;2.涉及到著作权的民事纠纷案件;3.商标权方面的民事纠纷案件;4.专利权纠纷案件;5.担保权纠纷案件;6.不正当竞争案件;7.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以及交通肇事案件;8.仲裁案件。此外,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亦可通过明确约定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为败诉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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