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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知识产权-专利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专利权无效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由异议方提出申请,要求对某项专利进行宣告无效;接下来,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需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委员会有权做出是否将该项专利视为无效的决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异议者对此结果表示不满,他们有资格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的十五天之内向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再次提出复审请求。而针对这一复审申请,委员会也会在其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给出最终的复审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告异议方和被异议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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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