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快速预审是否可以有两个权利人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明专利方面,对于其权利主体的数量并无明确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之内容,若有两个或多个单位或个人联手协作完成某项发明创造活动,那么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便应归属于各参与方或者全体参与者; 然而,如果各方之间事先达成了特别约定,则应依照约定的条款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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