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构成专利侵权的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全面覆盖原则是指被诉侵权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
2、等同原则,就是尽管被诉侵权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是在其上面能够找到该特征的等同替换物,此种情况下,也应判定侵权。 3、多余指定原则,指被控侵权行为少了某项技术特征,但缺少了这项特征,也不影响整个技术方案的完整性。缺少了这一项非必要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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