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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审查流程
分类 知识产权-专利
解答
律师解析:
第一步:受理
需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国家专利局将会进行受理,给予申请号。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二步:通过受理之后,专利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费用的,专利申请就进入初审阶段。在这个阶段,国家专利局会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尤其审查其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以及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
对于不合格的申请,国家专利局将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逾期不答复的将被视为撤回。申请人经补正修改过后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对于合格的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会发放初审合格申请书,审核进入最后一个阶段——授权。
第三步:授权
经过国家专利局审查之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专利局将发布“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来办理登记手续。对于如期办理完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给予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期满或者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都是10年!千万不要和发明专利权的20年混淆哦!而且这个期限的起始日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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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