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新开账户收款算拒执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司新开账户收款本身通常不会直接构成拒执罪。
拒执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倘若公司新开账户收款是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也没有故意要逃避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想法,一般来说是不会构成拒执罪的。 然而,要是公司在本应履行执行义务的情况下,明明知晓法院判决要求其履行还款等义务,却通过新开账户收款等手段恶意地隐藏财产、躲避执行,并且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拒执罪。 在实际情况中,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形来进行判断,这里面包含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开设新账户的真实目的以及是否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等诸多因素。 如果对于是否构成拒执罪存在疑惑,那么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避免因法律认知的不足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司有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小朱让小李新开一个公司账户收款。小胡作为债权人,认为小朱公司新开账户收款是为了逃避执行判决的还款义务,构成拒执罪。小朱则称新开账户是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公司新开账户确实是正常经营,无逃避执行意图,不构成拒执罪。 2、若小朱公司知晓还款义务,新开账户是恶意隐藏财产、躲避执行且情节严重,则构成拒执罪。需综合经营状况、开户目的、是否逃避执行等因素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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