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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才能判拒执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以下这些情形中,有可能会被判定构成拒执罪:
其一,被执行人具备执行的能力,却坚决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这就意味着,只要被执行人有条件去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但却故意不做,就可能面临拒执罪的指控。
其二,存在隐藏财产的行为,比如将自己的财产偷偷地藏起来;或者转移财产,把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不让法院能够执行到;故意毁损财产,就是有意地破坏财产,使其无法正常被执行;无偿转让财产,即不收取任何代价地把财产转让给他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种低价转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判决、裁定的执行,致使其无法得以实现。
其三,与他人相互勾结,通过虚假诉讼的手段,制造出虚假的诉讼案件,或者通过虚假仲裁的方式,干扰执行工作,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其四,采用暴力手段,如使用暴力威胁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使得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其五,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行为,如言语上的辱骂;或者进行围攻,包围执行人员;扣押执行人员,限制其行动;殴打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造成严重的阻碍,致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其六,毁损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抢夺执行公务的车辆以及其他执行器械,还有执行人员的服装和公务证件等,并且这些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被判定为拒执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有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朱向小李偿还欠款。小朱有能力执行判决,但他拒不执行。小朱还将自己的部分财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并隐藏了其他财产。在执行人员小静和小丽前来执行时,小朱聚众哄闹执行现场,还对小静进行辱骂、围攻,抢夺了执行器械,导致执行无法进行。

案情分析:

1、小朱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符合拒执罪情形一。
2、小朱无偿转让财产、隐藏财产,影响判决执行,符合情形二。
3、小朱聚众哄闹执行现场,干扰执行工作,符合情形四。
4、小朱辱骂、围攻执行人员,抢夺执行器械,符合情形五,综合来看小朱可能构成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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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