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实质性证据可以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咱国家的刑事司法实践里,要是没有那种实实在在的证据,那一般可不能给人定罪。
定罪这事儿得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这就意味着,那些用来定案的证据,都已经经过查证,是真真实实的。 而且,把全案的证据综合起来看,对于所认定的那个事实,已经把那些合理的怀疑都排除掉。 要是仅仅只有那些所谓的线索,或者是比较薄弱的间接证据,那可没办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就没法证明犯罪事实到底是咋回事儿。 这样的话,是绝对不足以给嫌疑人定罪的。 证据得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这几个特点,而且还得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严丝合缝的逻辑体系,这样才能足够有力地证实被告人是有罪的。 要是证据不够充足,就必须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来处理,得好好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这可是咱国家刑事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可不能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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