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双方谅解怎么撤案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属于公诉案件这一事实较为明确。
当双方达成谅解后,在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撤案申请。 公安机关会仔细考量案件的各种情况,像情节的轻微程度,这关系到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足以构成严重违法; 社会危害性大小则关乎该行为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若经综合评估,认为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公安机关就可能决定撤销案件。 而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双方的谅解就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检察院会将此作为从轻情节来考量,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或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况),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此来终止诉讼流程,而非直接撤案。 到了审判阶段,双方谅解依然是量刑时从轻处罚的关键情节。 但法院会全面综合整个案件的各种情况进行审判,不会仅仅因为谅解就轻易撤案,而是在最终的量刑裁决中体现出从轻处罚的考量,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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