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斗殴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互斗殴这种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通常来讲,相互斗殴指的是双方出于报复等不好的目的而彼此进行攻击的行为。 那寻衅滋事罪里的“随意殴打他人”,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和相互斗殴是有交叉的地方。 比如说,当相互斗殴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时候,如果这种斗殴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并且带有随意性,是临时起意的,而且参与者的主观目的不仅仅是单纯地解决私人之间的恩怨,而是想要逞强耍横、寻求刺激等不良动机,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不过,如果是因为双方存在特定的矛盾纠纷而引发的、有一定节制的相互斗殴,并且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情况,一般是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通常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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