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追诉期六个月怎么计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追诉期的计算方式通常是以犯罪之日作为起始点。
这里的“犯罪之日”,一般指的就是犯罪成立的那一天。
倘若犯罪行为呈现出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那么追诉期就要从该犯罪行为彻底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比如说,有一个犯罪行为从1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7月1日才结束,倘若追诉期是六个月的话,那就得从7月1日起开始计算。
在计算追诉期的过程中,还得充分考虑时效的中断和延长等各种情况。
其中,时效中断指的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下了新的罪行,那么前罪追诉的期限就得从犯下后罪的那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
而时效延长,通常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始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如果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
总之,追诉期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3 7: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