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成立要件是什么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在主观方面,其必须是故意的。 通常犯罪者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借此发泄自己的情绪,或者是想要在他人面前逞强耍横,以此来满足自己某种扭曲的心理需求。 而在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像那种多次无缘无故就殴打他人,甚至造成他人轻伤这样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长期且多次地进行这类行为,严重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那就属于情节恶劣; 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若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的价值比较大,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较为严重,都符合情节严重的范畴;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比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引发众人围观,造成交通堵塞等极为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状况。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件,才能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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