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赌博为业立案金额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关于以赌博为业这一行为,并没有特定的立案金额标准。
以赌博为业其实是赌博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赌博罪主要看的是行为的本质特性,也就是看这个人是否把赌博当作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主要的职业。 要是某个人长期且反复地参与赌博活动,并且依靠赌博来获取收入,那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不管每次赌博涉及的金额是多少。 不过,如果只是单纯的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这类与赌博相关的情况,就会有金额方面的考量。 比如说,组织3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情况,就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但这和以赌博为业是有区别的。 简单来说,以赌博为业更侧重于行为人的生活和职业状态,而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等情况则更注重金额等具体的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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