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未成年犯罪活动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系指假借组织未成年人为名,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之实的行为。
该项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主体层面上看,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知自己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会对未成年人和社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而仍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心理状态; 第三,在客体层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并非单一客体,而是一种复合性客体,它既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同时也危害到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最后,从客观表现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具体行为。 关于本罪的量刑标准,则需要依据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明确。 由于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性质恶劣,且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必将面临法律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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