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能构成骚扰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意义上,骚扰行为可能触及各种罪名,如寻衅滋事罪等。
大体而言,若想判定某项行为是否构成骚扰罪名,须综合考虑下列各因素: 第一,从主观层面看,加害者往往抱有明显的故意心态,即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对他人产生骚扰。 其次,从客观行为来看,其表现形式包括且不限于多次向他人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相关信息,对他人日常生活形成干扰; 多次实施对他人的谩骂、威胁; 在公开场合进行追逐、堵截、辱骂以及恐吓等举动等等。 更为重要的是,骚扰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导致受害人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端状况,或者严重影响到受害人的工作、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具体的骚扰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取决于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并应依照相关的成文法、司法解释等规定进行全面分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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